一、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,进行合作项目的规划、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,实现各类合作项目的资源共享。
二、完善校企合作的体制和机制
(1)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,及时解决学院校企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,总结优秀经验并形成案例。
(2)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过程检查、资金使用、验收与评价等管理工作。
三、搭建产学结合、校企深度融合的管理平台
(1)发挥校企合作的桥梁作用,积极为各二级学院联系高质量企业或单位,协助二级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。
(2)为二级单位与企业在项目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师资共建、基地建设等方面搭建平台。
四、加强学院与企业行业联系
拓展校企合作渠道与途径,扩大校企合作的影响力,建立校企之间长期的全方位友好合作关系。
五、统筹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建设工作,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六、推进学院对外合作交流,积极加强与兄弟院校的校企合作事务的交流,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,密切与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。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